疑惑:难道吃素不属于杀生吗?植物也是生命啊。
心中一直有个疑惑。吃斋的目的是不杀生,而这种生事实上仅限于有血有肉的生灵。
古代的人们对植物应该还没有感知,在他们眼里,植物不属于生命。
但是现代科学告诉我们,植物也是生物,也是有生命的。
那按照佛学不杀生的理论来说,吃素岂不是也等于杀生吗?
如果连素都不能吃,那人类该怎么生存呢?
请诸位师兄师姐解我疑惑,谢谢! 回复:如果有人说,植物也是生命...
一般初学佛的人,对众生的定义不明,而且现在更有人说,植物也有生命,植物也有感 情,若说不杀生,应该既不杀动物,也不杀植物。其实生命有它的层次,植物是无情众生, 动物是有情众生。所谓众生,可分作三级,高级的为人类,具有三个条件:一、有活的细 胞;二、有神经的反应;三、有思想及记忆。低级的为植物,只有活的细胞,没有神经和记 忆,虽有生死的反应,没有苦乐的感觉,更没有思想及记忆,所以叫做无情。中级的是动 物,只有少数如狗、猴子、马、象等高等动物有若干的记忆力,但没有思想力。至于下等动 物除了神经的本能反应,没有记忆和思想,然其既有神经就有痛苦,就会怕死。所以虫蚁都 会自然地知道逃避死亡的危险,植物则不然。因此,杀生的界定,就是能够知生怕死的动物而不及于植物。 佛戒比丘不可砍伐草木,是因低级的鬼神,依草附木,以草木为庇护,为了慈悲鬼神, 不使鬼神生嗔,故不去破坏其居处,并非为了草木不可杀的理由。 微生物如细菌,从生物学上看,它是介于植物与动物之间的生物,既没有神经更没有记 忆和思想,不属于有情众生,可以说是活动的植物,所以,杀菌不是杀生。 关于水中的微生物,除了细菌之外,尚有比较高等的生物,他们虽也没有神经,但已可 以算在动物之列,因此,佛世的比丘,用水需要通过滤水囊的过滤,把比较大的微小众生滤 出,比较小的就不管了。这是基于慈悲的观点,不忍目见生物而不救度。如果肉眼不能见,或虽见而不能分辨是有情或无情众生,那就理会不到了。 佛教主张不杀生,主旨在于众生平等的慈悲精神,一切众生都有生存的权利和自由,我们自己怕受伤害、畏惧死亡,众生无不皆然。众生的类别虽有高低不同,但众生的生命绝没有贵贱、尊卑之分,如果人人发扬这种平等、慈悲的精神,我们的世界一定是和谐、和平、互助、互敬、互爱、融洽无间,将没有一人会受到故意的伤害。虽然佛经中说,杀生有果报,杀人偿命,吃它半斤,还它八两,这是说明了因果不爽的事实。但是我们不必把不杀生的著眼点摆在害怕受报的观点上,果报是有的,但也并非绝对不可以改变的;养成慈悲心,才是不杀生的重点,也是佛菩萨化世的精神。 《学佛群疑》—— 圣严法师著
---------------------------------
我们不能吃动物,而可以吃植物的原理(动物和植物的区别)
关于植物,关于动物 (灵山居士)
当我向别人阐述为什么我们要吃素的时候,最常遇到的反问就是:假如吃动物会造成动物的痛苦,那么植物也是生命,吃植物难道不会给他们造成痛苦吗? 当然我不认为这么说的人是出于对植物的怜惜才会这么说,他只是希望找到一个继续吃肉的正当理由。当然要证明杀死一只猪并不会给它带来任何痛苦显然比较困难,很难找到这么合作的猪,在被杀的时候慷慨就义一声不吭。因此对肉食还抱有浓厚兴趣的人们就想到了其他的反攻方式,他们希望通过这样的问题,把肉食者和素食者放在同样的道德高度,他们希望可以证明你咀嚼一棵白菜行为同样也会让白菜觉得自己很受伤。这样素食者就失去了指责肉食者的道德优越性,也许这会导致他们闭嘴。 不过作为一个佛教徒,我不认为这样的问题会让我无言以对。
首先,佛教不认为植物会产生疼痛的感觉,因为植物属于依报,而六道轮回的六种众生属于正报,依报包括我们的生活环境,我们的衣服,我们的盆栽之类的。依报随着正报转,假如你现在当了皇帝,你的周围就会改变。这就是依报随着正报转。但是作为依报的植物,是没有感觉的。你咬一口你的衣服,它不会吼:你在干吗。植物也是一样。他不属于有情众生。它没有心识。当然有的时候,有人会说在某些些科学实验里,植物也是有感应的。我认为这些被测试的植物上依附了其他众生,测试到的反应属于那些众生,只是因为这些众生无法被肉眼看到,所以植物就被误认为是有感情会冲动的众生。 抛开佛教的观点不说,我们可以看到的是,植物有非常强的再生能力,你摘下一个苹果,第二年会长出另一个,你割下一把韭菜,很快就会长出另一拨儿。不过我们却从没见过砍下一只鸡腿,第二年又长出一只腿的鸡。这一切都在向我们暗示着,我们应该选择哪一个作为食物。 有时候面对提出那个问题的人,我会直接问他:你真的关心植物吗?假如对方比较诚实,他就不会说:是。如果一个人连动物那么显而易见的痛苦都毫不关心,很难让我相信你是一个对植物具有爱心的人。 还有的人会说:我是在吃三净肉。可是他却很难证明这一点。他所说的三净肉指的是那些不是他亲手杀的众生的肉。但是佛教关于三净肉的定义是死因完全与你无关的肉。你不能说你吃的那条鱼的死亡原因和你无关。虽然不是你买通渔夫去把它捞上来。但是假如没有你这个需求,渔夫也不会跑去抓它,甚至不会有渔夫。它会很安全的呆在水里,每天唱:好鱼一生平安。 当然你可能会说,并不是全世界只有你一个人在吃鱼,这种需求并不是你一个人造成的。但是假如那条鱼属于非正常死亡,而你恰好又买了它的话,那么这笔债不会算到其他人的头上。当然假如这只鱼是因为失恋想不开跳河自杀或者死于流行感冒,那么假如你恰好遇到他的尸体,这个时候,佛陀不会反对你把他的尸体作为食物,你也不会承担任何因果。这才是真正的三净肉。 基本上,现在你吃到三净肉的可能性并不比你在家门口遇到布什的几率要大。我不认为你每天都有机会吃到寿终正寝的动物的肉。 还有个关于素食的错误动机,我想有必要提一下,很多人吃素并非是因为心疼动物,只是为了让自己更健康或者更性感。我不认为这是正确的吃素理由。当然,假如你想吸引一个人吃素,而你又没在她身上发现太多的悲心的话,你可以美容,健康,绿色食品之类的字眼来诱惑她加入素食的行列,但是你自己应该很清楚,这些不是吃素的理由,假如你的素食只是让你更加迷恋自己的身材,那还不如不吃。虽然你的行为客观上减少了动物被屠杀的几率,但是对你的修行却并无任何好处。任何对我执加以鼓励的行为都被认为是佛教徒应该舍弃的。 我们选择素食不是为了赶时髦,也不是为了可以教训那些肉食者,我们只是为了不让更多的众生因为我们要吃饭而经受地狱般的痛苦。因为这些众生,没有一个不曾做过我们的亲人。 什么是杀生?杀生是十恶业之一,指杀害人畜等一切有情生命。杀生戒也是戒断人畜之命。教人使杀,与自下手而杀同罪。五戒、八戒、十戒各有杀生戒。此不分别人畜;比丘之具足戒分之为杀人戒与杀畜生戒之二种。杀人戒为大杀生戒,为四波罗夷罪之一。杀畜生戒为小杀生戒,为九十单堕罪之一。拔草、吃植物并不属于杀生。
由此又引出一个问题:树神与树木的关系是神识与肉体的关系?还是人与居住房屋的关系?
如果是神识与肉体的关系,就意味着草木顽石等等一切都是[众生],坏其四大定坏五阴;若是人与居住房屋的关系,性质上便有本质不同,意义也完全不一样。
从众多经、律中看,草木神、苗稼神、地神、空神、江神、宅神等等....他们与其相对应掌管、依止的对象,明确是属于人与居住房屋的关系。
对于非法破坏草木(《善见律毗婆沙》中有[伤草木戒]的种种犯或不犯,有兴趣的师兄可以自习),相当于有人非法损毁、强拆你的赖以居住的房屋。虽然不属于杀生,但果报可想而之。
那么,对于农做物的采摘、食用算不算破坏草木、苗稼神赖以依止的资源呢?这与草木、苗稼神的职能息息相关。对于诸神的职能,在《地藏经》中可略觅一二。
诸神的职能在于‘提供’众生赖以维生的种种资源。我们在合理合法的范畴内享用这些资源的同时,也有义务维持这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本质上是人、神共利益的事情。若仅仅占在享用甚至是以己之利的非法毁用立场,这样的果报人类也正在承受。
说到这里,一定会有人搬出《楞严经》中的十二类众生之说来反驳:[“由因世界愚钝轮回,痴颠倒故,和合顽成八万四千枯槁乱想;如是故有无想羯南,流转国土,精神化为土木金石、其类充塞。”,这不是说土木金石也是众生吗?]
见《楞严经》:
[“阿难!由因世界虚妄轮回,动颠倒故,和合气成八万四千飞沉乱想;如是故有卵羯逻蓝,流转国土,鱼、鸟、龟、蛇、其类充塞。由因世界杂染轮回,欲颠倒故,和合滋成八万四千横竖乱想;如是故有胎遏蒲昙,流转国土,人、畜、龙、仙、其类充塞。由因世界执著轮回,趣颠倒故,和合暖成八万四千翻覆乱想;如是故有湿相蔽尸,流转国土,含蠢、蠕动、其类充塞。由因世界变易轮回,假颠倒故,和合触成八万四千新故乱想;如是故有化相羯南,流转国土,转蜕、飞行、其类充塞。由因世界留碍轮回,障颠倒故,和合著成八万四千精耀乱想;如是故有色相羯南,流转国土,休咎、精明、其类充塞。由因世界销散轮回,惑颠倒故,和合暗成八万四千阴隐乱想;如是故 有无色羯南,流转国土,空散、销沈、其类充塞。由因世界罔象轮回,影颠倒故,和合忆成八万四千潜结乱想;如是故有想相羯南,流转国土,神鬼、精灵、其类充塞。由因世界愚钝轮回,痴颠倒故,和合顽成八万四千枯槁乱想;如是故有无想羯南,流转国土,精神化为土木金石、其类充塞。由因世界相待轮回,伪颠倒故,和合染成八万四千因依乱想;如是故有非有色相成色羯南,流转国土,诸水母等以虾为目,其类充塞。由因世界相引轮回,性颠倒故,和合咒成八万四千呼召乱想;由是故有非无色相无色羯南,流转国土,咒诅厌生、其类充塞。由因世界告妄轮回,罔颠倒故,和合异成八万四千回互乱想;如是故有非有想相成想羯南,流转国土,彼蒲卢等异质相成,其类充塞。由因世界怨害轮回,杀颠倒故,和合怪成八万四千食父母想;如是故有非无想相无想羯南,流转国土,如土枭等附块为儿,及破镜鸟以毒树果抱为其子,子成、父母皆遭其食,其类充塞。是名众生十二种类。]
但这段经文真的是说“土木金石”就是众生吗,并不见得,只不过是说这类众生的“精神”化作了“土木金石”,仅仅一个‘精神’能构成众生的要素吗?杂阿含经卷六(大二·四○上):‘佛告罗陀,于色染着缠绵,名曰众生;于受、想、行、识染着缠绵,名曰众生。’
那么精神化作“土木金石”的“无想羯南”到底是什么呢,先查“无想”是指什么:
【 无想 】 《 佛学大词典 》
梵语asam!jn~a^。指全无想念之状态。或指入灭尽定,证得无想果者。或为无想天之略称。(参阅‘无想天’5123、‘无想果’5124)
【 无想 】 《 丁福保佛学大辞典 》
(术语)无想天或无想定也。
至于“羯南”一词,佛学词典中查不到,但从《楞严经》中来看,应是指‘众生’之意!
楞严经上那段说不过是说有一类“无想”众生精神化作了“土木金石”,并不是说“土木金石”就是“无想众生”,有点不好理解,但我们不妨再查一查《楞严经》里边关于植物不是众生的经文也有很多,足以帮助我们判断植物到底是不是众生,同样的一部经不可能前面说植物是众生,后面又说植物不是众生。更何况,精神化作“土木金石”也不等于“土木金石”是无想众生!
《楞严经》:“又以此心圆入虚融,四体忽然同于草木,火烧刀斫,曾无所觉。又则火光不能烧爇。纵割其肉,犹如削木。此名尘并,排四大性,一向入纯。暂得如是,非为圣证。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这里说清楚了草木是“火烧刀斫,曾无所觉”的一类东西,从众生的定义来看,“于色、受、想、行、识染着缠绵,名曰众生。’。
即使有人先假定植物是‘众生’,但植物于‘色’无知觉,于‘受’也不缠绵,‘火烧刀斫,曾无所觉’,那么它也就不是‘众生’了!
继续查阅《楞严经》:
《楞严经》:“佛言。若无所明。则无明觉。有所非觉。无所非明。无明又非觉湛明性。性觉必明。妄为明觉。觉非所明。因明立所。所既妄立。生汝妄能。无同异中。炽然成异。异彼所异。因异立同。同异发明。因此复立无同无异。如是扰乱。相待生劳。劳久发尘。自相浑浊。由是引起尘劳烦恼。起为世界。静成虚空。虚空为同。世界为异。彼无同异。真有为法。觉明空昧。相待成摇。故有风轮执持世界。因空生摇。坚明立碍。彼金宝者。明觉立坚。故有金轮保持国土。坚觉宝成。摇明风出。风金相摩。故有火光为变化性。宝明生润。火光上蒸。故有水轮含十方界。火腾水降。交发立坚。湿为巨海。干为洲滩。以是义故。彼大海中。火光常起。彼洲滩中。江河常注。水势劣火。结为高山。是故。山石击则成炎。融则成水。土势劣水。抽为草木。是故。林薮遇烧成土。因绞成水。交妄发生。递相为种。以是因缘。世界相续。复次。富楼那。明妄非他。觉明为咎。所妄既立。明理不逾。以是因缘。听不出声。见不超色。色香味触。六妄成就。由是分开见觉闻知。同业相缠。合离成化。见明色发。明见想成。异见成憎。同想成爱。流爱为种。纳想为胎。交遘发生。吸引同业。故有因缘。生羯啰蓝。遏蒱昙等。胎卵湿化。随其所应。卵唯想生。胎因情有。湿以合感。化以离应。情想合离。更相变易。所有受业。逐其飞沉。以是因缘。众生相续。富楼那。想爱同结。爱不能离。则诸世间父母子孙。相生不断。是等则以欲贪为本。贪爱同滋。贪不能止。则诸世间卵化湿胎。随力强弱。递相吞食。是等则以杀贪为本。以人食羊。羊死为人。人死为羊。如是乃至十生之类。死死生生。互来相啖。恶业俱生。穷未来际。是等则以盗贪为本。汝负我命。我还汝债。以是因缘。经百千劫。常在生死。汝爱我心。我怜汝色。以是因缘。经百千劫。常在缠缚。唯杀盗淫。三为根本。以是因缘。业果相续。富楼那。如是三种颠倒相续。皆是觉明。明了知性。因了发相。从妄见生。山河大地。诸有为相。次第迁流。因此虚妄。终而复始。”
--------请注意有下划线的经文,里面提到了植物的生成,归在了“世界相继”的里面,也就是在器世间的生灭中讲述植物的形成生灭。“以是因缘。世界相续。”一句前面说器世间的生灭,后面说有情众生的生灭,可知楞严经中并非把“土木金石”也归类为众生!
《楞严经》:“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坚凝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观彼幽清。常扰动元。于先除灭色受想中。生计度者。是人坠入死后无相。发心颠倒。见其色灭。形无所因。观其想灭。心无所系。知其受灭。无后连缀。阴性销散。纵有生理。而无受想。与草木同。此质现前。犹不可得。死后云何更有诸相。因之勘校死后相无。如是循环。有八无相。从此或计涅槃因果。一切皆空。徒有名字。究竟断灭。由此计度。死后无故。堕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则名为。第七外道。立五阴中死后无相。心颠倒论。”
---------请注意有下划线的经文,里面指出:“草木没有受想两蕴”,众生皆有五蕴,没有五蕴的不是众生!
《楞严经》:“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若于所知。知遍圆故。因知立解。十方草木。皆称有情。与人无异。草木为人。人死还成十方草树。无择遍知。生胜解者。是人则堕知无知执。婆吒霰尼。执一切觉。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是名第四计圆知心。成虚谬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倒知种。”
----------这里说得更清楚了,认为“十方草木。皆称有情。”的“背涅槃城。生倒知种”!
附:
明确说明植物土石不是众生的佛经摘录汇集:
《大般涅盘经》:
“谷米草木无命无我。非众生数。若有能作如是说者。是我弟子。若不能者。当知即是外道弟子。如是经律是佛所说。若有随顺魔所说者。是魔眷属。若能随顺佛所说者。是名菩萨。”
“若有说言听着摩诃楞伽。一切种子悉听贮畜。草木之属皆有寿命。佛说是已便入涅盘。若有经律作是说者。当知即是魔之所说。我说四大无有寿命。若有经律作是说者。是名佛说。若有随顺佛所说者。当知是等真我弟子。若有不随佛所说者。是魔眷属。”
“我说四大无有寿命。若有经律作是说者。是名佛说。若有随顺佛所说者。当知是等真我弟子。若有不随佛所说者是魔眷属。若有随顺佛经律者。当知是人是大菩萨。”
《根本萨婆多部律摄》:“又六众苾刍(比丘)手自诛伐草木。外道俗人见生讥嫌。无悲愍心损生住宅因种子及鬼神村事。以讥嫌无悲烦恼。制斯学处。”
《律戒本疏》:“十一杀众草木。阿腊国比丘除经行处草木。外道谓为草木有命。言沙门释子无大悲心。又木互比丘手伐大树。树有一鬼。鬼携将二子来至佛所。苦自哀诉。树则我舍。我之所依。冬末春初各有八夜寒风猛烈。我将何托。此二因缘嫌怨同责。又多事务妨乱道业。以是义故不宜剪伐。生草木等不得断。断者犯堕。枯作生想断者犯突。”
《十诵律》:“若比丘斫拔鬼村种子。波逸提。鬼村者。谓生草木众生依住。众生者。谓树神泉神河神舍神交道神市神都道神蚊虻蛣蜣蛱蝶啖麻虫蝎虫蚁子。是众生以草木为舍。亦以为村聚落城邑。生者。谓根含润泽。若自断若教人断。自破教破。自烧教烧。是名为斫。”
《楞严经》:“若于所知知遍圆故。因知立解。十方草木。皆称有情。与人无异。草木为人。人死还成十方草树。无择遍知生胜解者。是人则堕知无知执。婆吒霰尼执一切觉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是名第四计圆知心。成虚谬果违远圆通。背涅盘城生倒知种。”
《南本涅槃经.分别邪正品第十》:“魔说经律从而信者。当知是辈为随魔教。佛说经律从而信者。当知菩萨。言如来听受大人坐法。行止威仪受不言法。投岩饮毒断食杀生。系缚众生自治身体。作茂罗业咒术蛊道。旃陀罗等不男二根支节不具皆听出家。愍众生故。乳蜜绵缯珂贝皮革诸谷米等悉不服食。于诸草木作寿命想。慈悲心故。泥洹长灭。如是相貌。当知是为魔说经律。除大人坐四种威仪。若言我听饮毒入火断食投岩残杀众生。作茂罗业咒术蛊道。乳蜜绵缯珂贝谷米作熟肉想。一切草木作寿命想。如是说者我所不听。作是说者。当知是辈外道弟子。随我所听而能行者。是我弟子。不说四大有寿命想。如是说者。当知是为佛说经律。如是比说众多无量。魔说经律从而信者。当知是辈为随魔教。佛说经律从而信者。当知菩萨。善男子。如是所说是为魔所说经。佛所说经差别之相。当分别知。” 生、命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植物是有生无命,象指甲、头发一样
植物是没有神识的 不能算生命 这个问题 其实世尊开示的很明白 生活中有的人故意在这个问题上纠缠 不过是想给自己吃肉找点借口
大般涅槃经:听服五种。乳酪酪浆酥油蜜等。不听受着缯彩衣服以轲为跋。谷米草木无命无我。非众生数。若有能作如是说者。是我弟子。若不能者。当知即是外道弟子。如是经律是佛所说。若有随顺魔所说者。是魔眷属。若能随顺佛所说者。是名菩萨
----------------------------------------------------
不杀生是佛法五戒之一,关于杀生的定义和范围,圣严法师曾经专门论述过。他说:原则上讲,不杀生戒的重心在不杀人,所以,杀人是重罪,杀其他动物是轻罪。众生固然一律平等,但唯有人类能够造恶业(或称为黑业),而堕为鬼道或下地狱;也能修善业(或称为白业),而升天堂、出三界乃至于成佛;其他众生,除极少的特殊例子之外,既不知善,也不知恶为何事,只有随业受报的自然行为,而没有心意的造作在内。所以,人是道器,只有人能修道,并能弘道,因此,戒杀是以不杀人为根本的。
佛法讲,杀人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知是人。(2)预谋而有杀念。(3)杀死。否则,只能叫做伤害或过失,而构不成杀人。至于人,是不论年龄、贵贱,不论成形或未成形,有知或无知,凡被肯定是人者,皆不可杀。所以,不得堕胎,也不得以安乐死的名目来处理自己求死或已无自觉意识的植物人;否则,就是杀人罪。
迄今为止,医疗界呼吁人体器官的捐赠和移赠,比如眼角膜、肾脏以及其他脏器的捐赠,是将没有使用能力的人体,局部令其复活,这是值得鼓励的事。如果在生前捐赠,当然已经获得捐赠人的同意,纵然在死后移植,也必须预先取得死亡者生前的首肯,否则亡者对于遗体尚有一分贪恋和执著,便会引起他的嗔恨及怨怒,甚至影响他的转生善道或往生净土的去向。
自然死亡的人,通常于十二小时之内,神识未离,尚有部分知觉。从医学上判断已经死亡的人,从佛学的观点看,未必就已真正死亡;但如果立下遗言,捐赠器官,为了挽救另一人或数人的生命,这是舍身救人的菩萨行,因此,若生前确立有遗愿,移植人体器官当不成问题。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为了维持环境卫生的原因,必须处理蟑螂、苍蝇、蚂蚁、蚊子,乃至于老鼠等问题,这在佛世已有成例。当比丘们的浴室、浴池由于多日未用,满生小虫,负责清理的比丘,不知如何处理,佛说:“除尽污水,清洁浴室。”比丘说:“会伤虫!”佛说:“不为伤虫,是为清理浴室。”于是比丘释然。这个例子是说为了维护人类生活环境的卫生,予以清理打扫,目的不为杀伤虫类,因此,不算杀死。当然,不得用药物喷射杀虫,只能以打扫、清理、消毒的方式来防治或退治虫蚁的进入和繁殖。如果环境经常保持整齐、清洁和消毒完善的状态,纵然有虫蚁,也不会太多。
如果在耕种时,难免会伤及虫蚁,但为了我们自身的活命,不用说耕种,就是日常行走及其他劳务,也会无意杀死虫蚁。所以,只有经常多念阿弥陀佛,愿愚痴而无知的众生,于死亡之后,转生善道或超生净土,不算犯杀生戒。当然,能够小心防止,减少杀伤虫蚁的机会,是慈悲的表现。如果明知杀生而心无悔意,便是没有慈悲心。
至于毒蛇、猛兽,以及毒虫之类,是他们过去世的业力使然,他们伤人,不出于预谋,虽有恶行,没有恶心,所以,并不算造杀业,应受到人类的同情和保护。以今天人类的社会而言,不仅可以防治受其伤害,也可以划出特定的空间范围,令其生存,或做到限制他们的繁殖,不令其成为人类的灾害。此所谓宜用防治法,不宜用歼灭法,不仅培养了人类的仁慈心,也对大自然的生态尽了维护的责任。
一般初学佛的人,对众生的定义不明,而且现在更有人说,植物也有生命,植物也有感情,若说不杀生,应该既不杀动物,也不杀植物。其实,生命是有层次之分的,植物是无情众生,动物才是有情众生。所谓众生,可分作三级:高级的为人类,具有三个条件:一是有活的细胞,二是有神经的反应,三是有思想及记忆;低级的为植物,只有活的细胞,没有神经和记忆,虽有生死的反应,却没有苦乐的感觉,更没有思想及记忆,所以叫做无情;中级的是动物,只有少数如狗、猴子、马、象等高等动物有若干的记忆力,但它们也没有思想力。至于下等动物,除了神经的本能反应,也没有记忆和思想,然其既有神经就有痛苦,就会怕死。所以虫蚁都会自然地知道逃避死亡的危险,而植物则不然。因此,对于杀生的界定,就是指能够知生怕死的动物,而不及于植物。
经上说,佛戒比丘不可砍伐草木。这是因为低级的鬼神,往往会依草附木,以草木为庇护,为了慈悲鬼神,不使鬼神生嗔,故不去破坏其居处,而并非为了草木不可杀的理由。
微生物如细菌,从生物学上看,它是介于植物与动物之间的生物,既没有神经,更没有记忆和思想,也不属于有情众生,可以说是活动的植物,所以,杀菌也不属于杀生。
关于水中的微生物,除了细菌之外,尚有比较高等的生物,他们虽没有神经,但已可以算在动物之列,因此,佛世的比丘,用水时需要通过滤水囊的过滤,把比较大的微小众生滤出,比较小的就不管了。这是基于慈悲的观点,不忍目见生物而不救度。如果肉眼不能见,或虽见而不能分辨是有情或无情众生,那也就理会不到了。
佛教主张不杀生,主旨在于众生平等的慈悲精神,一切众生都有生存的权利和自由,我们自己怕受伤害、畏惧死亡,众生无不皆然。众生的类别虽有高低不同,但众生的生命绝没有贵贱、尊卑之分,如果人人发扬这种平等、慈悲的精神,我们的世界一定是和谐、和平、互助、互敬、互爱、融洽无间,将没有一人会受到故意的伤害。虽然佛经中说,杀生有果报,杀人偿命,吃它半斤,还它八两,这是说明了因果不爽的事实。但是我们不必把不杀生的著眼点摆在害怕受报的观点上,果报是有的,但也并非绝对不可以改变的;养成慈悲心,才是不杀生的重点,也是佛菩萨化世的精神。 呃。。好犀利啊。。谢谢! 魔道混淆“杀生”“众生”的概念,就是使大家无信心坚持吃素,都吃肉。吃肉就带动大量杀生,这就是魔说啊 支持4楼。 受教了。。。。。。。 又多了解了一些知识,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南无地藏王菩萨南无地藏王菩萨南无地藏王菩萨 原帖由 bird2010 于 2009-12-1 21:09 发表 http://www.6yao.com/images/common/back.gif
魔道混淆“杀生”“众生”的概念,就是使大家无信心坚持吃素,都吃肉。吃肉就带动大量杀生,这就是魔说啊
同意:victory: 南无阿弥陀佛 楼主犯了“凡灵论”的错误了。 随喜赞叹!我也有这样的疑惑,但是非常明显觉察到自从学佛以来,每每心生疑惑,都会机缘巧合的让我的疑惑得到解答,坚定我学佛的信心.
南无阿弥陀佛 :L 植物都不让那不饿死了,谁说的理论它本身就在杀生:L 顶上。 草木当然有生命,他们是无情众?
你对一朵花赞美它好看,它会报以香气给你。
不是说高僧到最后都不吃东西了嘛。
吃别人就是不对的。你炒菠菜,菠菜也会觉得疼呢 请仔细看看佛祖在椤严经与大德们的开示,勿想当然哦 植物上有附着的众生灵体,人们以为这些众生是植物本体。
高僧们都还是吃饭的, 闭关时气若游丝,如同冬眠,不需要吃。
之所以少吃,一是珍惜福报, 二是种庄稼时,会不可避免的有破坏虫类住穴,或农民打药药死虫子,或者附着的众生被迫搬家。
因此是尽可能地少吃。
吃素与杀生吃肉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就如同警告罚款与枪毙的区别,或者是罚款100元,与罚款100万的区别。如果划上等号,那显然是不对的。
吃素念佛带业往生西方净土,杀生造业不学佛待下世受恶报,不杀生也不学佛继续在欲海中轮回,三者让人来选择,这是不难选择的。 众生平等,所以杀蚂蚁和杀大象,业债一样吗? 众生平等,所以杀蚂蚁和杀大象,业债一样吗?
本缘 发表于 2011-6-23 23:54 http://www.6yao.com/images/common/back.gif
平等,指的是众生的佛性平等, 当然对待他们心理也要平等。
实际产生的业债,杀10个人,和杀10只蚊子,报应轻重不一样的。
人与人之间都不一样,从记录看,有的人嗔心重,能追好几世,有的则轻。
普通人与修行深的高僧那也是不一样的。 记载中一个国王强制一个高僧起身迎接的后果大家都知道,更何况是杀害
这也如同对待客户,大小客户心理都应该要平等,因为小客户也可能变成大客户(比喻蚂蚁将来N世后也可能成佛),但他们对你眼前的影响是不一样的。能量大的,对你影响就大。
仅供参考了呵呵 年初,我有幸结识了6yao网站,见识了佛法,了解到很多以前不为我知的知识。怎样种善果,消业力,得福报。以前去吃过几次海鲜自助餐,就是把活蹦乱跳的生猛海鲜扔到锅里煮,然后大快朵颐,很过瘾。可是看到食素不杀生的帖子后,我觉得这太残忍了,以后不再去吃了。后来也想食素,我本来脾胃就不好,有一阵真是不太爱吃肉,以为自己可能有这方面的忌讳了,可是家人都说我身体不好已经够瘦的,千万别吃什么素了。我也想食素太不方便,总和周围人在吃上犯冲突,那就尽量少吃吧。现在我很少买很多肉放在冰箱里。只是怕这样会耽误正在长身体的儿子。阿弥陀佛! 万物皆有生命区别在于是否有灵性思想而动物恰恰就属于后者
更多信息请关注百事搜http://www.bssou.com/ 现在很少吃肉,真的是难得才碰一点点。还需要加油 受教了,感谢各位。随喜众善知识 其实我也有这样的疑惑
今天终于明白了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