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养猪企业污染被起诉 赔偿治污费用等400余万元(图)
</p><img border="0" alt="" width="400" height="265" src="http://chinavegan.com/userfiles/2011-04-04/20110404_0744439702.jpg" /></p>
现场污水横流。记者王妍摄</p>
今年1月26日,昆明市中院对云南首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作出宣判:涉案的两污染企业立即停止对环境的侵害,赔偿治污费用等400余万元。从2009年底行政机关给予两企业行政处罚、2010年8月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到今年1月宣判,这场官司历时两年多,而污染企业侵害环境的行为仍未得到制止。近日,《经济参考报》记者经实地查看后发现,污染行为仍在继续。而企业对此连连喊冤,目前已提起上诉。</p>
<strong>罚了养猪企业污染环境</strong></p>
大树营村委会西冲河小组76岁的老人蓝桂青告诉记者,现在大家连洗衣服的水都没有,就更别提喝的水了:“自家挖了个小井也不行,只有去四周买水喝。”新农村村民小组的沈文启则说:“我们村有600多人,吃水全都受到了影响。”</p>
在昆明市官渡区与嵩明县的交界处,一条路况不太好的公路旁,可以看见不远处的山上有一排排白色的房子。这里,就是官渡区标准化生猪养殖基地小哨生态畜牧小区项目所在地。</p>
小区的占地非常大———这1000亩集体土地,是2007年昆明羊甫联合牧业有限公司以土地使用权流转承包的方式,从官渡区小哨村委会获得的,专门用于建设畜牧小区项目。2008年5月,经官渡区环保局批复,同意羊甫公司申报的畜牧小区项目环评,并对羊甫公司拟建畜牧小区的给排水、污水处理、养殖畜禽粪处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等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2个月后,羊甫公司的股东注册成立了昆明三农农牧有限公司,并将畜牧小区的建设、招商和经营事项交由三农公司实施。2008年6月,公司开始陆续将承包的养殖用地分割转包给相关生猪养殖户。</p>
2009年9月,两家公司在未按昆明市环保局环评批复要求建成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情况下,即陆续答应养殖户进入畜牧小区养猪,所产生的养殖废水任其随意排放,或利用养殖小区内自然形成的土坑,或采取开挖若干收集池的方式临时收集存储。由于被告未对收集池作任何防渗工程处理,养殖废水渗入地下水系统,导致距畜牧小区直线距离不足1公里的嵩明县杨林镇大树营村主要饮用水源———大龙潭水质于2009年11月初开始出现发黑发臭现象,人畜无法继续饮用,使长期以来依靠该龙潭水生活、生产的大树营村委会相关村组人畜饮水发生困难。经卫生防疫和环境监测部门多次抽样检测,证实该龙潭水氨氮指标和菌落总数及大肠杆菌等指标严重超标。</p>
大树营村委会西冲河小组76岁的老人蓝桂青告诉记者,现在大家连洗衣服的水都没有,就更别提喝的水了:“自家挖了个小井也不行,只有去四周买水喝。”新农村村民小组的沈文启则说:“我们村有600多人,吃水全都受到了影响。”</p>
事实上,污染事故发生后官渡区环保局曾对三农公司作出责令停止生猪养殖,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然而,小区在自行对原收集池采取了临时防渗措施、缴纳了罚款后仍继续养殖。2010年2月27日至3月3日,畜牧小区再次发生养殖废液泄漏进入地下水系统事故,经检测七里湾大龙潭水氨氮指标于3月5日达到峰值。至2010年6月初,七里湾大龙潭水质相关指标仍严重超标。</p>
看到行政处罚并不能制止企业的污染行为。无奈之下,昆明市环保局想到了环境公益诉讼这一“利器”。</p>
<strong>没钱被告方已提起上诉</strong></p>
三农公司董事长袁战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当初建盖养殖小区是因为政府两度招商:“我是湖南人,不熟悉当地情况。建盖小区的地点是政府指定的,我要知道这里是喀斯特地貌,根本不会投资这个项目。”</p>
袁战稳表示,按照昆明市的相关文件,企业和养殖户可以得到1亿多元的补贴:“这些钱一直没发放。资金不到位,我们和养殖户都没办法。”他说,“现在的问题是,我们拿不出这400多万元的赔偿款。”</p>
在法院作出判决两天后,《经济参考报》记者来到小哨畜牧小区。在现场记者看到,从不同方向的白色猪舍中排出的污水仍然顺着山坡往下流,涉及的范围比较大。下方是三个大的收集池,有的水流到了收集池中,有的则任意流到了杂草丛中。走近后,一股难闻的恶臭几乎让人窒息。昆明市环境保护执法监督局的一位工作人员指着收集池说:“这里是喀斯特地貌,也就是说,排多少漏多少!”</p>
昆明市环保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张永军则告诉记者,即便是这三个大的收集池,有的仅仅作了简单的防渗处理,有的连简单防渗处理都没做过。“从池边的水位线就能看出,水已经渗下去了不少。”张永军介绍说,污染物主要是猪粪便和冲洗猪舍后流出的水。“要命的是四周2公里范围内就有三个水库,有的是饮用水,有的是备用水源,有的是农灌水,一旦污染后果不堪设想。因为就算农灌水也有最基本的指标,更别提饮用水了。”</p>
水库暂未受到影响,但四周上千户村民却实实在在地没了水喝。西冲河村民小组65岁的田中保老人说,自从猪厂污染了龙潭水,大家就没水喝了,后来不知是企业还是政府架设了管道,家里还交了100多元钱,但管道根本没水。他说:“以前村里有大井,猪厂污染后也脏了,连洗衣服都不行,只有自己去水库抬水吃。”记者扭开了老人家中接着塑料管道的水龙头,果然放不出一滴水。</p>
一边是法律的威压,一边是村民的抱怨,企业为何仍然排污?三农公司董事长袁战稳承认,企业的治污设备不完善,对造成的污染确实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对污水横流的现状,他认为,目前污水是流在自己的园区里,没有排到园区外,不应当算作排污,只能算收集。“我们的污水处理设施已经全部建成了。”</p>
三农公司副总杨智说,小区环保治污设施没有竣工验收就接纳养殖户事出有因。项目原本2010年下半年才建成投产,但根据昆明市政府要求,“一湖两江”流域规模化养殖户的禁养拆迁工作须在2009年底前完成拆迁,部分养殖户于是在2009年9月前后搬入小区。由于搬迁速度过快,短期内生猪存栏量激增至约3 .5万头,导致部分污水未能得到有效收集,污水收集池来不及作防渗处理,造成了污水通过土层产生渗漏。</p>
袁战稳则表示,按照昆明市政府关于一湖两江流域治理的相关文件,企业和养殖户总共可以得到1亿多元的补贴:“这些钱一直没发放。按合同我们负责建园区的收集管网等,养殖户负责建猪舍内的防污和雨污分流设施。资金不到位,我们和养殖户都没办法。”他说,“现在的问题是,我们拿不出这400多万元的赔偿款。”</p>
<strong> 企业必须为污染付出代价</strong></p>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的最新情况是,被告方目前已经提起上诉。昆明市环保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张永军告诉记者,他说,虽然企业表示400多万元的赔偿有困难,但真实情况到底如何,法律程序走完后就会清楚:“假如对方不配合,法院可以采取扣押财产、冻结账户等强制执行措施。”他表示,企业必须为污染付出代价,假如赔偿不了,则强制执行措施也足以令企业关闭。</p>
张永军表示,环境公益诉讼的最终目的,就是加大企业的污染成本,让他们不再敢轻易排污,“今后对污染企业来说,只有两条路:要么关闭,要么建设治污设施直至合格!”</p>
</p> 顶上来 还不错的象,应该能如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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