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四陽爻二陰爻】卦相“錯” 例,風澤中孚()卦。 將每個“陽爻”為1,“陰爻”為2,代入卦之爻中,因為共有4個“陽爻”,兩個“陰爻”,故而得8。 將每個“陽爻”為3,“陰爻”為2,代入卦的爻中,因為共有4個“陽爻”,兩個“陰爻”,故而得16。 與其互補性的“錯卦”是雷山小過()卦。 將每個“陽爻”為1,“陰爻”為2,代入卦的爻中,因為共有兩個“陽爻”,4個“陰爻”,故而得10。 將每個“陽爻”為3,“陰爻”為2,代入卦的爻中,因為共有兩個“陽爻”,4個“陰爻”,故而得14。 由以上兩相互能互補的“錯卦”的計算結果可知: “陽爻”為1與“陰爻”為2代入“中孚”與“小過”卦中,“中孚”與“小過”兩卦之數,相差2(即8-10=-2); “陽爻”為3與“陰爻”為2代入“中孚”與“小過”卦中,“中孚”與“小過”兩卦之數,仍然相差2(即16-14=2)。 也就是說,處於“絕對對稱”、互補的二者間的數場之間,是處於不同等的量級關係中。在互補或更替的過程中,二者不同量級間的差,卻是增減相同的量級(2)。由此可知,兩個處於“絕對”對稱、互補關係中的兩個事物間,在轉化、更替(湮滅)過程中,會産生同量級的能量、質量等的丟失或增加(“負”則失,“正”則盈)。也就是說,單從“絕對對稱”、互補的“錯象”卦爻(是爻數而不是卦數)變化的過程中,該事物內部始終是處於能量或質量的不守恆狀態下。但從其外部的整體變化來看,則是處於能量或質量的等量丟失、吸收或差異的存在。 此種類型,在64卦中,只有風澤中孚()、澤風大過()與離為火()卦三種狀態。三者在《周易》的“上經”中有“大過”、“離”兩卦,“下經”中一卦。
③、【二陽爻四陰爻】卦相“錯” 例,山雷頤()卦 將每個“陽爻”為1,“陰爻”為2,代入卦之爻中,因為共有兩個“陽爻”,4個“陰爻”,故而得10。 將每個“陽爻”為3,“陰爻”為2,代入卦的爻中,因為共有兩個“陽爻”,4個“陰爻”,故而得14。 與其互補性的“錯卦”是澤風大過()卦。 將每個“陽爻”為1,“陰爻”為2,代入卦的爻中,因為共有4個“陽爻”,兩個“陰爻”,故而得8。 將每個“陽爻”為3,“陰爻”為2,代入卦的爻中,因為共有4個“陽爻”,兩個“陰爻”,故而得16。 由以上兩相互能互補的“錯卦”的計算結果可知: “陽爻”為1與“陰爻”為2代入“頤”與“大過”卦中,“頤”與“大過”兩卦之數,相差2(即10-8=2); “陽爻”為3與“陰爻”為2代入“頤”與“大過”卦中,“頤”與“大過”兩卦之數,仍然相差2(即14-16=-2)。 也就是說,處於“絕對對稱”、互補的二者間的數場之間,是處於不同等的量級關係中。在互補或更替的過程中,二者不同量級間的差,卻是增減相同的量級(2)。由此可知,兩個處於“絕對”對稱、互補關係中的兩個事物間,在轉化、更替(湮滅)過程中,會産生同量級的能量、質量等的丟失或增加(“負”則失,“正”則盈)。也就是說,單從“絕對對稱”、互補的“錯象”卦爻(是爻數而不是卦數)變化的過程中,該事物內部始終是處於能量或質量的不守恆狀態下。但從其外部的整體變化來看,則是處於能量或質量的等量丟失、吸收或差異的存在。 此種類型,在64卦中,只有山雷頤()、雷山小過()與坎為水()卦三種狀態。此三卦,在《周易》的“上經”中有“頤”、“坎”兩卦,“下經”中一卦。
④、【六陰爻】卦相“錯” 例,坤為地()卦 將每個“陰爻”為2代入卦的爻中,因為共有6個“陰爻”,故而得12。 與其互補的“錯卦”為乾為天()卦。 將每個“陽爻”為1代入卦的爻中,因為共有6個“陽爻”,故而得6。 將每個“陽爻”為3代入卦的爻中,因為共有6個“陽爻”,故而得18。 由以上兩相互可互補的“錯卦”的計算結果可知: “陽爻”為1與“陰爻”為2代入“乾”與“坤”卦中,“乾”“坤”兩卦數,相差6(即12-6=6); “陽爻”為3與“陰爻”為2代入“乾”與“坤”卦中,“乾”“坤”兩卦數,仍然相差6(即12-18=-6)。 也就是說,處於(絕對對稱)互補的二者間的數場之間,是處於不同等量級的。在互補或更替的過程中,二者不同量級間的差,卻是增減相同的量級(6)。由此可知,兩個處於“絕對對稱”、互補關係中的兩個事物間,在轉化更替(湮滅)過程中,會産生同量級的能量、質量等的丟失或增加。也就是說,單從“絕對對稱”、互補的“錯象”卦爻(是爻數而不是卦數)變化的過程中,該事物內部始終是處於能量或質量的不守恆狀態下。但從其外部的整體變化來看,則是處於能量或質量的等量丟失、吸收或差異的存在。 此種類型,在64卦中,只有坤為地()卦一種狀態。即《周易》“上經”中的第二卦。
以上“絕對對稱”並“錯”之成互補狀態的表述形式,在64卦中,只有8種構成。它們就是古代稱之為“沒有反卦”的那8個六爻卦(也應包括六位的“數位筮符”所對應的卦)。這8個卦爻的組構體,在其相“錯”的過程中,始終都是處於數量及數量級不守恆的狀態下(有2或6數的差異變化)。也就是說,在“絕對對稱”的8個卦在其相“錯”的過程中,數量或數量級始終存在著不守恆的狀態。在數量不守恆的兩卦的互補關係之間,由此卦“錯”為彼卦或由彼“錯”為此的過程裏,其爻數之“和”的“叁”或“伍”,在此過程中的數值、數量、數級的變化,是處於相反變化的數值及量化規律中,但其在同類型裏變化的量級與數值,是相同而一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