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因為起始點,是計算運動過程中的基點、零點、對稱中心、座標原點、基準、界限等概念,即是說,它是各種各樣計算度量的起始點。比如,計算時間時,半夜的“零”點;計算氣溫的“零”度;計算角度時的“零”度等。它也可作為決定前後相鄰兩日的界標——即頭天的終結與第二天的開始時間等。在這裏數學上和物理學上對0(零)的觀念,由於它們之間有通約性,故而是互通的。 由於“零”的豐富多彩的內涵性,使古今中外的數學與數學方式方法乃至在人們對事物的認知思考中,對“零”(0)的概念及用途,是非常非常地重視與關注的。故而它就自然而然地形成為,中國“易理學”、“義理”裏的“先天八卦”中“乾為圓(○)”(○是零、無、不存在之意),也是(“原點”、“圓形”、“寰形”、“寰宇”、“軌道”、“天”、“天道”、“天球”等)“乾之大始”之象的數理依據。 以上對“零”(0)與“無”的關係的分析,可以使我們清晰地認識到,“老子”與其同時期人們對宇宙事物的産生之源“無”的內涵的認識,是與對數理中“零”(0)的內涵的認識,可能是同步進行的[在其後不久的《墨子》之學中,就已有了對“無”、“窮”、“盡”、“久”等與0有關的諸多涵義的認識與記述。詳見我近日所著的《易理數理(一)》一書中,“⑤、墨子對數學發展的影響”一節和“七、有關零、○與0的內涵”一章的內容]。也就是說,對“無”的內涵的認識,從數理分析的角度來說,就是對“零”(0)的內涵的充分認識。這也是近代科學中,對“虛實宇宙”中“虛空界”及其“虛空能量”設想、開發,以及尋找“宇宙量子真空零點能全息場”及“真空零點能”的存在與開發,還有“反物質”的認識與發掘的最最基礎的數理根據之一。 而我們所熟知的《周易》及其《周易大傳》中,孔子及其儒生們對“道”的本質的認識,已不如老子《道德經》對“道”的認識那麽宏觀與深刻了——已沒有對“無”的認識,而僅保留與發揮的是對“有”針對條件下的事物認識。下面舉例說明。 例如,通過對代表儒家最主要“義理”思想的《周易》及其“十傳”中,對“道”的內含內容的基本表述,來進行剖析。 在“彖傳”解釋《周易》64卦各卦的總體象義時,他們已把“道”分作了“天道”、“地道”、“人道”、“聖人之道”、“君子之道”、“小人之道”、“井道”、“窮道”(其道窮也)、“神道”、“久於其道”、“天地之道”、“正道”(家道正)、“上行道”(其道上行)、“木道”(木道乃行)、“光明之道”(其道光明)等類型; 在“象傳”解釋各卦的卦及爻辭的依據及原因時,他們又把“道”分作為“反復之道”(反復道也)“馴致其道”(又稱“陰道”)、“光道”(地道光也)、“窮道”(其道窮也;“苦節貞凶”,其道窮也)、“複自道”、“天地之道”(後以財成天地之道)、“‘吝’道”、“在道”(有孚在道)、“中道”(得中道也)、“失道”(未失道也)、“從道”(“中行獨複”,以從道也)、“反君道”(反君道也)、“大行之道”(道大行也)、“大悖之道”(“十年勿用”,道大悖也)、“失道”(失道凶也;“上六失道”;“婦孕不育”,失其道也)、“中道”(“黃離元吉”,得中道也;“七日得”,以中道也)、“未光之道”(“維用伐邑”,道未光也)、“未失之道”(“遇主於巷”,未失道也)、“得中道”(“九二貞吉”,得中道也:“有戎勿恤”,得中道也)、“柔道”(“系于金柅”柔道牽也)等內涵意義; 在“系辭傳”中,他們又將“道”的意義負於了“乾道”(乾道成男)、“坤道”(坤道成女)、“三極之道”(六爻之動,三極之道也)、“彌綸天地之道”、“濟天下之道”(知周乎方物而道濟天下)、“晝夜之道”(通乎晝夜之道而知)、“一陰一陽之謂道”、“君子之道”、“顯道”(顯道神德行)、“變化之道”(知變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為乎)、“聖人之道”(《易》有聖人之道四焉)、“天下之道”(夫《易》開物成務,冒天下之道,如斯而已者也)、“天之道”(是以明天之道)、“形而上者謂之道”、“推而行之謂之道”、“天地之道”、“日月之道”、“君子之道”(陽一君而二民)、“小人之道”(陰二君而一民)、“不虛行之道”(道不虛行)、“柔道”(柔之為道,不利遠者,其要無咎,其用柔中也)、“天道”、“人道”、“地道”、“變動之道”(道有變動,故曰爻)、“甚大之道”即“《易》之道”(其道甚大,百物不廢,懼以終始,其要無咎,此之謂《易》之道也)等; 由“文言傳”裏我們又會看到,他們把“道”給予了“乾道”(乾道乃革)、“坤道”(坤道其順乎,承天而時行)、“地道”(地道也;地道“無成”而代“有終”也)、“妻道”、“臣道”等涵義; 從“說卦傳”中我們又能體會到,他們又將“道”與人們的“德”性聯繫在了一起。如,“和順于道德,而理於義”。還有“天之道”(立天之道曰:“陰”與“陽”)、“地之道”(立地之道曰:“柔”與“剛”)、“人之道”(立人之道曰:“仁”與“義”)等; 在“序卦傳”中,他們又將“道”負於了“飲食之道”、“夫婦之道”(夫婦之道,不可以不久也)、“家道”(家道窮必乖)、“井道”(井道不可不革)等內涵; 自“雜卦傳”裏我們看到,他們還把“道”分作為“君子之道”(君子道長)和“小人之道”(小人道憂也)兩大做人的道理等。 此外,孔子及其儒學所宣揚的“中”、“中道”、“至中和”、“中和之道”、“中庸之道”等思想,往往也是為實現封建統治者為核心的“王道“、“霸業”,尋找理由與藉口的。既然以統治者為中心,那麽這種有中心(位置)的事物,就一定是有邊界和界限的,所以這種思想對“道”的認識,也只能是有限定條件下的“有”的局限之道了,已經不是老子所認知的“無所不包”的廣泛意義上的無限、無形的“大道”了——已失去了“一陰一陽之謂道”的本體內涵的某些本質內容。 以上可見,孔子及其儒生們對“道”的認識,已是局限於有目的、有針對性的具體事物之“道”及其“形而上”的某些研究與概括上了。只要有介定及前提、有限、形式、條件等限定與介定概念,就已經不是老子所說的“無”的概念了,已經是在“有”的限定(有限)條件下的某些或具體事物的規律了,它不再是老子所說的“無中生有”的“道”的無限內涵的規律,而是“有”中生“《易》有太極,是生兩儀,……”的有限內涵的“道”的規律了(從數理的角度來看,應是自然數,正整數等)——由於其間不涉及“無限”、“極限”、“無極而太極”等問題,故而不易發生數理悖論的結果,而對無限數理的表述,則容易産生悖論結果(由於它所表述和得到的是事物間“絕對”的結果,而事物間“絕對”的結果狀態,則往往是完全相反的結果與狀態,可在此運變過程中,人們是很難以把握住其最終結果的)。 再由《周易》的《易經》部分中,我們還可知,其《經》文之中,提到“道”字的地方,只有風天小畜( )卦初九爻曰;“複自道”;天澤履( )卦九二爻曰:“履道坦坦”;澤雷隨( )卦九四爻曰:“有孚在道”;地雷複( )卦卦辭曰:“反復其道”4處。其意都是“道路”或“正道”、“道理”之義。雖然如此,《易經》經文其間,各卦、爻自身之內,以及卦與卦、卦與爻、爻與卦、爻與爻等記述內容之間,內涵有非常多、非常深遠、深厚的道理和哲理。這些道理與哲理和邏輯,是後來春秋戰國諸子百家(其中包括管子、老子、孔子、孟子、墨子、惠施、孫子、莊子等)及其各學派的道理和理論,直接或間接所依賴的一些依據。換句話說,沒有《易經》收集到的卦、爻之辭以及其延伸出來的一些理學(當然,不只是僅指儒家推崇的《周易》及其“十傳”中的“義理”),就不會有春秋戰國時期諸子百家“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學術盛舉的局面。這也是我們為什麽暫時放下“儒學”及“義理學”對《周易》及其“經傳合一”或“以傳解經”模式的的表述方式、方法,另辟“易學”自身及其“符號學”、“資訊學”、“邏輯學”、“圖式學”、“圖式邏輯學”、“易理學”、“數理學”、“象數思維學”等學說思想、思路的真正原因——為“易學”自身的理學的從新創立與確立,為創造“易理學”而不僅是“義理學”展揚的新盛勢,做好理學及數理理論上的準備。 可是,老子又認為“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形,高下相傾,聲言相合,前後相隨”,以及較系統的揭示出事物都是相互依存,不可能是孤立存在的,他這裏的“對偶兩分的統一”觀點,是與儒家義理中的“一陰一陽之謂道”的易學本體論的認識,是有相通與共同之處的。二者都認為,只要我們能認識到的事物(有前題條件),該事物從“對偶兩分”的本體論上來看,它們都是由“陰”“陰”兩部分、兩個方面及其相互以變而形成的——無論是“一分為二”還是“合二為一”的統一變化。由於此中認為,任何事物的産生與變化,都是“對應”、“相應”甚至“對立”地統一而成的,因此從數理的表述關係上來分析,它應該是以“二元論”為基礎,並且以2為底數的幾何級數的表述形式,在發展變化著。也就是說,以2的n次方的數理表述形式,在變化、更新、取代著。該式中的n,應為0(零)或自然數及正整數。例如,細胞的分裂、粒子的結構、核反應的聚裂之變等一切事物,從本體論的角度來分析,莫不如此。 當式中的n,為0時,該式的計算結果得1。這就是“無極生太極”、“無極而太極”; 當式中的n,為1時,該式的計算結果得2。這就是“太極生兩儀”; 當式中的n,為2時,該式的計算結果得4。這就是“兩儀生四象”; 當式中的n,為3時,該式的計算結果得8。這就是“四象生八卦”; …… 當式中的n,為6時,該式的計算結果得64。這就是“八卦生64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