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鋈子老师,我曾经看到您说过当变爻不与本位动爻产生作用关系时,可以对主卦中其他爻产生作用关系,也就是变爻的权利问题,这个您能否讲一讲? 答:这个问题算是个新问题,李洪成先生首先提出变爻可以对主卦中之爻产生作用关系,而曲炜细化了这个理论提出当变爻不与本位动爻产生作用关系的时候,可以对主卦中其他的爻产生作用关系,产生作用关系的顺序是遵循的李洪成先生的:墓合冲生克。 我的看法是,这是李洪成先生一脉的取象派六爻的理论。而我对变爻作用的理解是基于传统六爻理论的,虽然增删卜易等书中说变爻不能对主卦中之爻产生作用关系,但在实战中确实存在着当变爻不与本位动爻产生作用关系时,会对主卦中其他爻产生作用关系的卦例。 我的这个关于变爻的权利问题大不同于李洪成先生的,我不是取象派那一套理论而是以传统六爻理论为基础的,也可以说是我首先提出如下理论:在吉凶成败层面: 一是变爻不与本位动爻产生作用关系,这个作用关系指的是什么?指的是:动爻化生或化克或化绝(子化巳、酉化寅)或化墓(木爻化未、火爻化戌、土爻化需要甄别)或化破(有真破、假破之分)或化空(有真空、假空之分)或化日月建。当变爻对本位动爻产生上述关系时就不能在对主卦中其他爻产生作用关系。 二是当变爻与本位动爻不产生上述关系时,这时的变爻对主卦中之爻产生作用关系的顺序是什么?我总结的顺序是:优先与主卦中其他动爻产生作用关系,如果没有和动爻产生作用关系,则下来的顺序是:用神,再下来是世爻或应爻或第二用神(根据占事而定)。在第41问中第二卦中的变爻妻财酉金不与其本位动爻兄弟午火产生作用关系,也不与主卦中动爻子孙戌土产生作用关系,那么他的作用力指向是用神父母寅木。这里我需要声明的是:我这个理论是不成熟的理论,是全新的理论,需要我或者有兴趣者继续研究探讨和完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