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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食] 有道之士的解怨之法【印光大师法语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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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4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摘自《印光法师文钞》•蔚州僧莲某
    「清光绪二三年,北方数省大旱。有蔚州僧莲某者,于村外小庙中住。有山东饥民突来,喊肚饥,要吃饭。僧云,我饭已吃过,无有余者。其人要更急。僧云,我为汝另煮点。其僧日课六万佛号,口虽许煮,欲将此一串珠掐完。其人意谓不与我煮,遂执斧,用背向头一打,僧遂跌倒。其人以挖煤铁勺,挖两勺脑肉,倒于煤中而去。其僧昏迷,不知人事,遂到钟前,急撞数十下。村中凡有官事,以撞钟为号令,遂通来庙中。见其僧仍卧被打之处,血流滂沱,而从屋至钟前,来去皆流有血迹。按之,犹有气,因扶起唤醒。云,被饥民所打。遂去数十人四路追之,其人被执,愿为偿命。拉至庙中,僧曰,我与彼前生定规有怨,彼今打我,诸君又难为他,岂不是令我白受打。不但宿怨不能解,更结新怨,我吃不起此亏。我尚有一千钱,与他令去。其僧之顶遂长合,而且仍复如平人之坚硬,但全顶无一毛,而周围俱有伤痕,亦异矣哉。光绪十三年,光与其师弟莲如,由红螺山朝五台,回至其僧庙中,时已六十余矣,面目奕奕有光,一望即知其为有道之士也。莲如师指其顶,而为光言之。附之于此,以为启信之助。」
 楼主| 发表于 2016-5-24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冤家宜解不宜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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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30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好文,读后令我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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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5-31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僧曰,我与彼前生定规有怨,彼今打我,诸君又难为他,岂不是令我白受打。不但宿怨不能解,更结新怨,我吃不起此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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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2 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初来乍到,请多多关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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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4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印光法师文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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