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小過卦為什麼六五曰:“密云不雨,自我西郊”﹖
答:小過卦三、四、五爻互兌,五爻在兌之最上爻,兌為小雨。二至五爻大坎之象,坎為水、為雨,六五又處在大坎之上。故曰:“雨”。水在天上為云,落地為雨,六五爻處“三才”之天位,故為“云”。兌雖為小雨,但其下二、三、四爻互巽,巽為風。兩卦合為風吹雨散之象,故“不雨”。兌其倒(反)象為巽,巽反(倒)象為兌。巽為風、為云,兌在天上也為云,兌巽兩卦重合,故為“密云”。所以小過卦六五曰:“密云不雨”。
小過卦六五爻變,則其變為咸卦。咸卦三、四、五爻互乾。乾為自我,為郊野。咸卦四、五、上爻互兌,兌為西。其與乾互重,故有“西郊”象,故小過卦六五曰:“自我西郊”。
又小過卦雖三、四、五爻互兌,兌為小雨,而六五爻乘九四爻并占据上卦中位,但其位不當,不穩定。初、二共承三爻,二承三、四兩爻,有支撐之意。雖然五爻與四爻相親比,但五爻又與二爻敵應,有排斥、離散、不能向下之意。三爻据二爻又與上爻陰陽相應不可分離,互相吸引;初、二又承三(支撐三),故三不能向下運行;四雖與初陰陽相應,陰陽相吸有下降的可能,但此兩爻均不當位,又與九三爻相敵親,互相敵視,互相排斥,同時,還與六五爻陰陽相親比,有向上靠近之趨勢,故而也不能下。雖三、四、五爻互兌,兌為小雨,但三個爻均不能向下發展,故曰:“不雨”。上卦(天上)為震,震為雷,本無雨。下卦(地上)為艮,艮為陰間多云而無雨。故全卦也是“不雨”象。三、四、五爻互兌,兌與艮旁通,艮為稠密。為陰間多云。兌反象又為巽,巽又為云,故曰:“密云”。所以小過卦六五曰:“密云不雨”。
從小過卦像形之象看,如果將其三、四兩爻做為中心,做為市區看的話,那麼,初、二和五、上幾爻就可做為邊緣、郊野來看啦。另方面,如從整個六爻卦象來看,內卦為市區,則外卦就為郊野。而六五爻正處外卦之中位,又處三、四、五爻互兌之上位。兌為西,合觀之有西郊之象(就兌本身看,初爻為初始、為內,上爻為終、為外、為郊象)。故曰:“西郊”。六五爻處四、五、上爻互震之中,震覆(倒,反)象為艮。又六五爻處三、四、五爻互兌之上,兌又與艮旁通(也可稱兌伏艮)。艮為自身,故有“自我”象。從六五爻與六二爻相敵不應,與上六敵親相斥看,雖然其與九四相親比,可九四又不當位、不穩定,當然九四與初六陰陽相呼應、相吸引,較為有利,可六五爻得上卦中位又乘九四爻,又有欺壓九四之意,故六五與九四又不能親,使六五處於獨立無援的境地,六五爻為“自我”找出路之象。綜觀六五應曰:“自我西郊”。
小過卦與中孚卦旁通。雖然小過卦六五爻為三、四、五爻互兌之上,兌為小雨,但任何事物要向其反面轉化。而中孚卦九五爻為其四、五、上爻互巽之中,巽為云。九五爻還居三、四、五爻互艮之上,艮為止、為陰間多云到了極限,為土,克水,已沒有雨象,只有多云象(雖然艮伏兌,兌有小雨象,但五爻處於兌之最上爻,已為小雨發展到了最後窮極階段了。也不會有雨了)。故小過六五曰:“密云不雨”。中孚卦九五爻與九二爻敵應,互相排斥,又被六三、六四爻相承,相支持。雖九五與上爻敵親相互排斥,但又與六四爻親比接近,但其得中、當正不動,還据六四爻之上,承而不親,上九爻又與六三爻陰陽相應,不可分離。所以九五爻有予下不能之勢,雖小過卦與其相應的六五爻具有雨象,但也處於上卦(天位)。所以有“不雨”之象。小過卦六五爻居三、四、五爻互兌之上,兌後天八卦方位為西。中孚卦九五爻處外卦(上卦)之中。內卦為兌,兌為西。如果以中孚卦全卦代表西邊時,內卦兌為體、為主、為西、為近,則處外卦就應為用、為次、為遠、為郊野了。故曰:“西郊”。中孚卦九五爻處三、四、五爻互艮之上,艮為自身,有自我之意,所以小過卦六五爻有“自我西郊”之象。
編者注:此文為張延生先生在“第十一屆國際易經研討會”上發表的重要論文。受到與會者的極大好評,被認為是揭示易經的獨具特色的途徑。此文可對中國文化研究者以重要啟示。“第十一屆國際易經研討會”上發表的重要論文。受到與會者的極大好評,被認為是揭示易經的獨具特色的途徑。此文可對中國文化研究者以重要啟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