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這種筮法所對應成立的64卦中,每個卦,都會存在有一個爻、兩個爻、三個爻、四個爻、五個爻、六個爻的變化的6種可能性和全部六個爻都不變的1種可能性。也就是說,在"大衍筮"的全部過程中,共存在有7種可能出現的"變爻"規律與狀態,而不僅僅是存在有(單)一個爻變化的可能性。即64卦中,沒有爻變的64種;一個爻變的有6種;兩個爻同時變的有15種;三個爻同時變的有20種;四個爻同時變的有15種;五個爻同時變的有6種;六個爻同時變的有2種。 以上筮得的這7種情況,下面分別予以探析。 ①、一個爻都不變的情況。 一般被稱作"靜"卦(有人稱之謂"盲卦")。 說明提出判斷的提問者,當前還沒有什麽真心想辦或想解惑的意象與課題。這也就是《左傳》《國語》中,所記述的那些對應於"得《泰》之八"、"得貞《屯》悔《豫》,皆八也"、"遇《艮》(☶)之八"等"之八"的卦的規律特點。因為"八"對應的是"後天八卦"的艮(☶)卦之數。"艮者,止也"。說明是靜止、停止、無動向、"天命不應"之意。這也是"易傳"中,"艮,止也。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動靜不失其時,其道光明"對時間及其時序、時機、時勢、時態、天時、時刻、時遇、"與時偕行"、"與時偕極"等重視"時"的思想的表述。 由於我們這裏探討和討論的是《周易》64卦中,卦與六個爻之間的變化關係的規律,因為此64種沒有爻變的卦的規律,已包含在了75%的"七"、"八"不變的變化規律之內了,所以我們在此討論"九"、"六"的25%卦爻變化規律的問題時,是不包括這64種不變化的概率在內的。因此說: 它出現的概率,為0。即0%。 ②、出現一個爻變化的情況。 在大量的"大衍筮法"的成卦過程中,這種情況的出現,往往說明求占者心目中,(至少)只有一件特別關注的求測想法或解惑課題。 同時,在我們由《周易》64卦的卦爻辭中,去尋找我們筮得的卦爻的對應的爻辭之意時,會發現,當我們的求測內容,與《周易》64卦的卦爻辭求測的內容一致時,所反映出的具體針對性的爻辭與因果關係,往往是非常一致,甚至是完全相同的。說明,起碼在"易經"卦爻辭被確立並成書之時,甚至以前,人們在用此"大衍筮法"占筮時,歷史上就曾發生過與你當今求測的一樣的事件,並且原因、結果與過程,也是完全一樣的(具體可參閱我所舉辦的"光明中醫涵授大學"易經班輔助教材裏的《張延生演講錄》一書中,有關在"歐美同學會"易學講座內容裏,所舉的"六四動亂"期間的例子)。越是大事,越是不能依某些人或個人的人為因素可以干擾或影響的事,越逃不出《易經》卦爻辭涵蓋的規律與過程之中。大家可以在不斷地實踐中,得以認識。這裏就不多議了。 這種狀態出現的概率,為0.033。即3.3%。 ③、出現兩個爻同時變化的情況。 說明,起碼在求測人的心目中,至少有兩件所牽挂或決疑的事或想法及課題。 這種狀態出現的概率,為0.2344。即23.44%。 ④、出現三個爻同時變化的情況。 說明,起碼在求測人的心目中,至少有三件所牽挂或決疑的事或想法及課題。 這種狀態出現的概率,為0.3125。即31.25%。 ⑤、出現四個爻同時變化的情況。 說明,起碼在求測人的心目中,至少有四件所牽挂或決疑的事或想法及課題。 這種狀態出現的概率,為0.2344。即23.44%。 ⑥、出現五個爻同時變化的情況。 說明,起碼在求測人的心目中,至少有五件所牽挂或決疑的事或想法及課題。 這種狀態出現的概率,為0.033。即3.3%。 ⑦、出現六個爻同時變化的情況。 說明,起碼在求測人的心目中,至少有6件甚至以上所牽挂或決疑的事或想法及課題。 因為這種情況,所對應的只能是乾為天()卦和坤為地()卦該兩卦。因為只有這兩卦的卦爻,才能全部對應於"九"或"六"數的變化狀態。其他各卦,都不可能出現或存在有卦爻全部對應於"九"、"六"的變化狀態。這也是,為什麽《周易》64卦中,只有"乾"與"坤"卦,才有"用九"、"用六"爻辭的原因。說實在點,"用九"、"用六"二爻辭,就是專為"乾""坤"兩卦的特殊(極限)變化而設作的爻辭。也是"乾坤易之門邪"、"乾坤"為《周易》64卦之首的原因之一。 只有當"乾"卦的6個爻都變化時,才採用"用九"的"見群龍,無首,吉"的爻辭予以理解和解釋。說明你心目中所要決疑的事太多了,也分不出哪個事更重要("無首")了,不要再憂疑不決了,隨便找一個想辦的事去辦,就行了。這是告訴人們,如何來選擇處理多種且複雜性事物攪和在一起的原則和方法。 而"坤"卦6個爻都變時,便採用"用六"的"利永貞"爻辭予以理解和解釋。由於"陰"爻及"坤"卦,均有虛、無、空、躲、藏、迷、迷失等義,又是"土生萬物,萬物歸土"包羅萬有的內涵,因此我們才需要不斷地去占卜("永貞"嘛)來決疑和選擇,才能保證不迷失方向和把握事物及其規律的客觀與真實性。所以此處的"永貞"的"貞",在"易經"成書及成書之前的年代裏,決不是後來儒生們所發揮認為的那樣,是"永遠堅持正道"、"正固"等的"正"的意思,而是需要永久(不斷)地"占卜"(決疑)的意思——說到底,《易經》中的"貞"字之義,原來就應是"占卜"、"蔔筮"的意思。 這種狀態出現的概率,為0.032。即3.2%。 由於前面我們已經分析過,64卦中"變爻"出現的總概率的可能性,只占25%。這些"變爻"的概率,包括以上後面6種類型中的所有的變化。而孔子及其門生們,想得到和解決的是"爻"所對應的惟一針對性答案的問題。只有一個爻的變化狀態及全部爻都變化的狀態,才能滿足他們這種對應性需求的得以滿足與解決。而這一個爻的變化出現的概率,由上②中,可以看到,只有3.3%的可能性。總共全部的"變爻",才占全部64卦總爻數的25%,而這裏面,一個爻變化的可能性,又只占這25%的3.3%。故而25%×3.3%=0.825%。如果再加上⑦中6個爻都變化的兩種可能性,即3.2%×25%=1.8%。則該"大衍筮法"的一個爻對應一個爻義的確定性答案的總概率,為0.825%+1.8%=2.625%。 也就是說,孔子及其儒生們所推崇的"大衍筮法",所得到的與《周易》64卦的爻辭能一一對應的可能性,只有百分之2.625的概率(可能性)。同時,也說明這種傳統筮法,在數理理論方向上,是迷失的。我們大家胡蒙的概率,還有可能近乎50%呢,這百分之三左右的低準確對應性,怎麽能達到或滿足蔔筮者答惑及解疑的需求呢?!故而孔子及其門生們,不得以,也只能放棄這種對應性解釋的筮法,而去尋找其他對應解《易》的方法。從而只有靠人為的想象解釋,來補充其針對性的不足。歪打正著,使其《周易》的解釋學,走上了一條脫離實際的"形而上"的理性道路。自然,這也是對孔子及其門生對占筮解釋無耐的一種補充思路。其間也包括以"義理"解卦及"以傳解經"的方法。當然有可能,這也應是,儒生們為掩蓋其"以卜筮者尚其占"聖人倡導的"道行"的無能,才虛構成為以"不占而已矣"及"善為易者不占"為藉口的根源。同時也可以看出,《帛書易》中,稱孔子自己講,其筮得"百占而七十當"的說法(見《帛易》"要"篇),雖然這種說法,與其吉、凶、悔、吝、好、壞等方面的易筮卦爻辭的總概率分佈,是符合《周易》中卦爻辭裏,這方面記述的"百之七十"之"吉"之類和"百之三十"的"不吉"之類的"七比三"的總概率數的分佈關係,但是它仍然還應是個儒學中流行的一種不真實或不確切的說法。除非當時孔子所採用的筮法,是與"文王"、《左傳》、《國語》以及《易傳》中儒學所一貫大為宣揚的"蓍草法"、"大衍蓍法"的傳統筮法不同而又較其更簡單明瞭的筮法。可是這種推斷,又是個缺少更多歷史事實依據的推斷。從中,同時我們又可以看出,當時孔子及其之後的門生們,對"蔔筮"及其判斷結果及效率的重視,以及他們對待"蔔筮"認識的矛盾心理——當與後世儒家以"義理"解《易》的思路不合。這可能也是《帛書易》中,沒有收錄"大衍筮法"內容的原因之一——沒有收錄,不能說明收錄者,就一定是反對"蔔筮"而重"義理"的。也可能當時正處於漢朝"爻辰法"、"納甲法"等筮法,對古代"大衍筮法"以爻解卦的補充及完善或衝擊的時期,或者是這些"筮法"以及"以爻解卦"的多種方法,正處於推廣與盛行的時期——還未形成為(官方)統一的普適性"筮法"階段。這些方法,遠比"大衍筮法"的判斷準確性與針對性強的多,故而作(帛)"易"者,無意去收錄之。 由此我們也能體會到,《易傳》中許多有關對以"爻"解卦方法及爻、爻位、爻象、爻數等的感受與論述(至少包括"系辭"大部分;"文言"的"乾"部分;"象傳"的"小象"部分;"說卦"中"六畫成卦、成章"部分等),應最早是春秋之後的戰國後期(雖然據劉玉建先生研究認為:子夏比孔子小44歲,又是孔子的高徒之一。而《子夏易傳》中有"當位元"、"相應"、"消息"、"六日七分"、"七十二侯"、"互卦"及"逸象"等釋爻或釋卦之義的方法),以及漢朝"爻辰法"(納支法)、"納甲法"(此兩種方法,在京房易學、鄭玄易學中,均有所論述與運用)等"以爻"解義的筮法普及並得以廣泛應用後的作品。這些與"爻"有關的論述,不應是西元前502年左右至西元前479年孔子去世時(史稱孔子"五十而學易",正是此歷史階段),該時期廣為流傳並被認定的"以卦解釋"的孔子所應有的論述與觀點。因此,為了能確認清楚易學發展各個時期的思想發展變化的真面目,離開了對當時的筮法及其主流數術方法流行的探討與研究,是很難掌握其確切性"易理"及"義理"思想的。這自然也是後來獨尊飄忽的"形而上"的儒學"義理"派中理論脫離自然實際的成果與作品的最大弊病。
參考文獻
《〈傳〉前易學》 吳前衡著 湖北人民出版社
《兩漢象數易學研究》 劉玉建著 廣西教育出版社
《周易古經今注》 高亨著 中華書局1984年出版 2008年8月於草昧書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