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我們曾提及到,西周以後的“包山”、“天星觀”竹簡上的“數字筮符”,有可能就是陰陽“卦畫”的對應表述。這是因為它們都屬於是同一系統的占筮方法,並與商周時期的“數字筮符”是一脈相承的延續關係。這中間看不出它們在筮法上曾發生過什麼根本地變化,因此也很難說戰國時期的那些“數字筮符”就只是表示陰陽“卦畫”用的。雖然“數字筮符”中的奇偶數字也有陽陰性質的不同,它與陰陽爻畫的陰陽性質可以直接相對應,可是這種“幾何型”的陰陽爻畫的出現,應是不可能早於西周晚期“陰”“陽”性質概念的形成時期(雖然“陰”“陽”的概念產生,據英國遠古歷史學家湯恩彼認為距現在“已有兩萬年之久”,可是當時在我國並沒廣為形成此概念)。當然我們可以把“數字筮符”中的“筮數”,按其相對的奇偶性質對應畫作“爻畫卦”,而這種對應的“爻畫卦”又未必就是當時人們所得到的數字“易卦”的確切內涵表述方式。在秦漢以前,除了有《周易》成卦筮法的存在之外,還有比它更早的《連山》卦、《歸藏》(又有人認為是《龜藏》)卦、《坤乾易》卦等筮法的“數字筮符”的存在。當然還有人認為這些《易》卦還與《古三墳》上所說的“連、歸、周”三易的“幾何式”的“爻畫卦”相對應。不過當前還沒有特別有利的證據,足夠證明它的確是如此。 由當前公佈的楚地出土的簡帛易的易筮資料來看,上海博物館所藏的“戰國楚竹書《周易》”、湖北江陵王家台秦簡《歸藏》、安徽阜陽雙古堆漢簡周易、馬王堆帛書周易、湖北江陵望山楚簡易筮、湖北荊門包山楚簡易經和河南新蔡楚簡易經等,這些公元前340年到公元前165年期間的這些出土實物所提供的線索,在陳仁仁所著的“試論《周易》文本早期形態的一些問題——從楚地出土易類文獻來分析”一文中,將以上這些“簡帛易”分為了3類。由此可知,當時這175年間,存在有只少3種以上的卜筮與記述、判定程式。 它們是: 一種是,只用易卦的卦畫或卦畫、卦名並用求占,不用卦辭或另用繇詞判斷。其中包括,“包山楚簡”、戰國時期的“竹簡易筮”,還有“王家台秦簡《歸藏》”(其中未見有爻辭。可知其後《周易》64卦的六個爻的爻辭表述系統與方法,有可能真是周文王及其之後才確立的“易經”表述模式)。 另一種是,把《周易》當作實用的卜筮之書的範本,在其卦爻辭之後系之以具體的卜事之辭,以便翻檢斷筮。比如,“阜陽漢簡《周易》”的卦辭卜筮格式及爻辭卜筮格式。 還有一種是,把《周易》作為可以引以說理的經典文本進行編撰。如上海博物館藏“戰國初竹書《周易》”及“馬王堆帛書《周易》”。 由以上的筮辭的記述方式我們可知,在東周、秦漢甚至更長的時間中,《周易》在其成為通行經典文本之前或之後,甚至直到今日,其仍然是與它作為“卜筮之書”的面目同時並存著。易學這種以不同形式及作用的同時並存,為“易學象數學”、“易理”、“義理”或數理、數學、天文、氣象、物候、曆算、中醫、養生、軍事等領域地發展,提供了持續不斷地推促作用。 在古筮法中,大家往往都忽視了一種叫做“枚占”的占筮方法。在大量的有關“枚占”的記載與敘述中,我們可以知道自“昔者河伯筮與洛戰而枚占”、“昔夏後啟筮享神於大陵,而上鈞台枚占”、“武王伐商,枚占”、《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占古三代文·龜藏》等開始,到《尚書·大禹謨》、《左傳》、《乙巳占》、《靈憲》等著作與記述裡,“枚占”(又名為“枚筮”、“枚卜”)方法是很重要的一種用“算籌”的“籌”進行推算的“筮”法(不是“卜”法)。從以上文獻對“枚占”的有關記載中,我們可以知道它是與《龜藏》之類“筮法”有關的“數卜”方法,所以與此時期相對應的商、周及春秋或戰國以前時期才有了大量的“數字筮符”的出現。漢朝有人認為以上的《龜藏》占卜之法是“商人之易”,如果真是如此,那麼我們就有理由說,“枚卜”之法也是《易》筮方法很重要的起源之一。由以上王家台秦簡《歸藏》中的記述方式及記述的內容來看,其與“枚占”中的許多內容與記述方式有非常重要的相關性或某些一致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