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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8-7-28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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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位老师解惑:
性别:女 所占事情: 兄长重罪能否救助
卯月 戊辰日
乾宫:天地否 天水讼(游魂)
▅▅▅▅▅ 父母壬戌土 应 ▅▅▅▅▅ 父母壬戌土
▅▅▅▅▅ 兄弟壬申金 ▅▅▅▅▅ 兄弟壬申金
▅▅▅▅▅ 官鬼壬午火 ▅▅▅▅▅ 官鬼壬午火 世
▅▅ ▅▅ 妻财乙卯木 世 ▅▅ ▅▅ 官鬼戊午火
▅▅ ▅▅ 官鬼乙巳火 ×→ ▅▅▅▅▅ 父母戊辰土
子孙甲子水 ▅▅ ▅▅ 父母乙未土 ▅▅ ▅▅ 妻财戊寅木 应
一、《六爻三大技法》中原断:
取兄弟申金为用,用神受月耗日生不旺,虽有官鬼动来克之,但得暗动的父母辰土发动相生以化解,此为衰处逢生,故危而有救,得以免死。
二、思考:
问题:这里官鬼巳火和申金关系是先论克,还是先论合,我记得以前老师讲过,先论合冲,再论生克,如果这里先论合,那父母戌土暗动,又怎么说呢?还有,我认为,虽官鬼巳火动来克兄弟申金,但其卦变方向为变出父母辰土,也就是用神的原神,这样,也会有惊无险.不知这样理解是否对呢?
回复如下:
1、 兄弟申金为用神,官巳火动而克之,此克是带有巳申刑之象(但是严格说得寅巳申全才能真正的成刑,此巳申刑有此象)所以有重罪信息。
2、 幸好用神申金在月休囚而日生,虽然在月没得令而有日生,不至于大凶,父母应爻戌土有官巳火生之,日冲则暗动,此暗动是全卦的关键所在,泄官巳之气而生戌土,戌土再生兄弟申金,则形成了火土金连续相生,是先凶后吉之象。故而有救。
3、 你说的先论合冲再论生克是对的, 但是也得有前提条件。此卦中官鬼巳火动了,但是申金没有动,按照成合的条件来说,此合不是真合,有合之象而无合之能(从生克的角度来论的,若从取象的角度看则另当别论)。因为巳申没有真正的成合条件(申金得动才能真正构成巳申合),所以此卦中应该论克为主。
4、 至于你说的“还有,我认为,虽官鬼巳火动来克兄弟申金,但其卦变方向为变出父母辰土,也就是用神的原神,这样,也会有惊无险.不知这样理解是否对呢?”这种论断很大人持反对意见,认为不能这么论的,说变爻不能作用于旁爻,但是只要你注意下,《增删卜易》中也有一个卦例是类似如此看的,还有也有别的名师也如此论,如李洪成大师、曲炜老师等人也有相应 的论断,我在实践中觉得也可以如此看的,你的这种看法应该也是成立的。但是这种卦象也有一定的条件哦。我想关于变爻是否能作用于旁爻之争,在此没必要展开,善用者则用之吧。法无定法。若不论此点,直接看戌土暗动通关则完全可以定下来是先凶后吉的了。
只是一家之言,仅供参考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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